(来源:古县新闻)

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,也是需要格外关心、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。自主就业创业是残疾人实现就业的主渠道之一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,健全残疾人就业帮扶政策体系,补齐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,减轻残疾人经济负担,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、较高质量的就业,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,根据省市文件精神,现通知如下:
一、扶持范围
(一)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包括残疾人自主创业和残疾人灵活就业。
(二)残疾人自主创业,是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、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。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、各类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;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各类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;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自主创业。
(三)残疾人灵活就业,是指从事非全日制、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。包括从事家庭副业、家政服务、修理装配、便民理发、绿化保洁等;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灵活就业。
二、补贴对象
具有本市户籍,处于国家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,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在申报审核时仍在有效期内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,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。
补贴对象原则上以自主创业残疾人为主,以灵活就业残疾人为辅,优先补贴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、以创业带动就业、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残疾人创业者。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大龄、重度、一户多残的困难残疾人。
三、不享受补贴情况
(一)被用人单位录用,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;
(二)符合并享受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;
(三)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;
(四)弄虚作假,骗取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;
(五)其他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。
报名截止日期:2026年7月7日
联 系 人:李晓玲
联系电话:17536240808
古县残疾人联合会
2026年6月29日